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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晚,网传宁夏吴忠一在狱服刑罪犯在吴忠市人民医院就医时逃跑。8月31日,吴忠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告诉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确有此事,涉事罪犯于当晚被抓获。
网传消息内容称,“紧急通知:据上桥派出所反馈,今天有一例在关马湖监狱服刑的男性罪犯因病在吴忠市人民医院看病期间,趁陪同狱警接电话空挡,翻窗逃跑!请尽快转发给各自片区居民群,务必关好门窗早睡,如有发现可疑人员请与包村 (社区)民警联系,周知!!”
另一则视频显示,涉事罪犯疑被抓获。视频中,多名民警抓获一人,民警询问“这衣服哪里来的”,该人回答“反着穿的”。
8月31日,记者联系上桥派出所就此事求证,工作人员回复“无可奉告”。吴忠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称,8月30日确有一在狱服刑罪犯在吴忠市人民医院逃跑,“人抓到了,涉及到公安内部工作,没有办法向您具体透露。”
吴忠市人民医院一工作人员说,8月31日早上,她得知该消息。“一点都不害怕,害怕啥,犯人也是人。”但之后她又称,“有点后怕,早上知道的,当时啥也不知道,光是听说。”
湖南大鲲律师事务所吴洁心律师表示,《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中关于“脱逃罪”的规定“脱逃,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和改造场所逃走的行为。”本案中,该罪犯在医院就医时仍然属于被羁押状态,其逃跑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从羁押场所逃走”的情形,构成逃脱罪。
潇湘晨报记者武华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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