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 >

产检假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2023-09-04 10:14:29 来源:华律网整理


(资料图片)

产检假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产检假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中有所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产检假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标签: 产假 女职工 法律规定
延伸阅读: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保险法

医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