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计算用缴费基数乘以费率得出。社保是以在合法合理范围内企业或事业单位等用人组织与员工约定的基数为基础,乘以固定的税率来计算的。社保养老保险单位承担10%,个人自负8%,失业、工伤保险由单位承担1%,医保个人自负3%,用人单位承担8%。
社保计算方法是缴费基数乘以费率。
养老保险按申报缴费工资单位负担10%,个人负担8%,失业保险和社会工伤保险单位各负担1%,个人不负担。目前,我市申报缴费工资基数为770元~7360元。医疗保险分两种,若参加住院基本医疗按16元/月征收,由单位负担;若参加综合医疗按1200元、1500元基数参保,个人负担3%,单位负担8%。
(一)机关公务员、干部、固定工参加养老(个人缴费)、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
1、养老(个人缴费)保险
按发放工资额×8%(个人缴费费率)
2、基本医疗保险
按(发放工资总额-区政府生活补贴)为费基。
单位缴费:按(发放工资总额-区政府生活补贴)为费基×6.5%(单位缴费费率)
个人缴费:按(发放工资额-区政府生活补贴)为费基×2%(个人缴费费率)
3、补充医疗保险
单位缴费:缴交医疗保险人数×3元
个人缴费:缴交2元
(二)机关合同制工人参加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1、养老保险
(1)养老(个人缴费)保险
按发放工资额×8%(个人缴费费率)
(2)养老(单位缴费)保险
按发放工资总额×20%(单位缴费费率)
2、基本医疗保险
按(发放工资总额-区政府生活补贴)为费基。
单位缴费:按(发放工资总额-区政府生活补贴)为费基×6.5%(单位缴费费率)
个人缴费 :按(发放工资额-区政府生活补贴)为费基×2%(个人缴费费率)
3、补充医疗保险
单位缴费:缴交医疗保险人数×3元
个人缴费:缴交2元
4、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
按发放工资额×1%(单位缴费费率)
5、失业保险
(1)失业(个人缴费)保险
按发放工资额×1%(个人缴费费率)
(2)失业(单位缴费)保险
按发放工资总额×2%(单位缴费费率)
存续期间内的企业和事业单位法人组织应当为任职期内的员工及时缴纳社保保险,如果存在欠缴、漏缴和骗缴等情况,员工可以向有关劳动社保机构进行举报以监督和使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的缴费行为得到规范,并且使自身享受社保的待遇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