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保障自己的商业秘密不会传出去,会跟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并约定竞业限制违约金。但是,有公司为了约束员工,把违约金定的过高,比如违约金明显超出员工收入,员工违反约定后负担过重的违约金。那么,即可能损害员工的利益,可以积极采取相应措施维权。
首先,公司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因为当前我国法律无明确约定,所以,可以根据双方意愿确定违约金。
其次,实际中对过高或过低的违约金的处理如下:
1、如果因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低的,并且已经低于实际损失的,可以去人民法院提出主张,最后将按实际损失赔偿。
所以,离职后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并且发现违约金过高的,即可以去法院主张降低。
当然,实际中有些员工违约,是因为公司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先,那么员工为此遭受违约损失的,公司经员工要求仍不支付的,员工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否则,员工不得以违反约定主张自己的损失,会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