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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哪些财产不用分割?哪些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2023-03-08 11:13:39 来源:税法网

实践中,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中,以下财产即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

1、一方同居前取得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它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确定为一方所有的财产的,因为不属于同居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时,不进行分割。

另外,在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具备以下条件的即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1、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

2、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所以,若是取得的财产具备以上条件的,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为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那么就要进行分割。如果在分割时产生争议的,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直接去法院起诉处理。

标签: 解除同居关系财产不用分割 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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