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房价不断攀升,许多人担心日后更加买不起房,纷纷选择尽早贷款买房。而有些人为了预备婚房,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结婚后双方一起还贷,夫妻双方都有参与。一旦双方感情发生变化闹到了离婚的地步,将难以确定房子的归属。
按规定,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双方都有参与还贷的,离婚时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同所有的房产可以先协商确定。并且,一旦协商成功,双方可以订立离婚协议,并将房产分割内容确定下来。
2、如果夫妻双方对该不动产的处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在起诉离婚时,由法院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按规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当然,计算补偿款时,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规定。不过,实践中,房屋补偿的计算公式为:房屋补偿款=夫妻共同支付款项(包括本息)÷(房屋购买价+全部应付利息)×房屋评估现值(或以案说法夫妻认可房屋现值)×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