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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贪污罪中“公共财物”的范围 世界热资讯

2023-03-17 09:52:47 来源:华律网整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如何认定贪污罪中“公共财物”的范围

公共财物分为两类:

其一,当然的公共财物。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以及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其中,国有财产,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所拥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是指集体经营组织所拥有的所有权属于该组织全体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是指通过捐助或专项基金手段募集的用于扶贫或其他公益事业的慈善性质的款物;

其二,拟定的公共财物,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的私人财产。其中,根据本法第92条的规定,私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生活资料;依法归个人、家庭所有的生产资料;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财产;依法归个人所有的股份、股票、债券和其他财产。拟定的公共财产的所有权虽然实际上属于公民个人,但是由于它们处于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对其应以公共财产论。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如何认定贪污罪中公共财产”问题进行的解答,在审理贪污罪的刑事案件中,对公共财物的认定是非常关键的,公共财产有两种,一种是国家、集体的财产,另一种是国有企业等的财产。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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