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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的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2023-03-22 13:48:36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什么是刑讯逼供罪?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对于该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47条第1款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刑讯逼供罪与一般刑讯逼供行为的区别在哪里?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情节的轻重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关于对刑讯逼供的立案标准总体来讲是比较妥当的,可作为刑讯逼供行为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参考。即: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2、致人自杀或精神失常的;3、造成冤、假、错案的;4、3次以上或3人以上刑讯逼供的;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的。

实践中,刑讯逼供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行为人的动机、目的多是为了急于破案,是因公犯罪,出发点是好的,因此,认定构成刑讯逼供罪,应该是行为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如致人伤残、自杀、死亡、精神失常等。这样既便于在司法工作中掌握界限问题,又符合惩罚少数、教育多数的原则。专家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正确的做法应是全面综合分析整个案情,结合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作案手段、情节、次数、人数、造成的后果和影响等多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试行规定,来确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

以上就是对什么是刑讯逼供罪,它与一般刑讯逼供行为区别在哪里的解答。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的重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保障,刑讯逼供违背被告人的意志强迫自证其罪,实质上否定了被告人在诉讼中意志的独立性,与无罪推定原则保障被告人在诉讼中的主体地位的精神相悖。

标签: 什么是刑讯逼供罪 一般刑讯逼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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