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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4月21日讯(记者 赵瞳铱 通讯员 李果)今天,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3年第一季度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1-3月,全省14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4.8%,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7.3%,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4.7%,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3.0%(38天),严重污染天数比例为0.2%(2天)。全省PM2.5平均浓度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0.4%;全省PM10平均浓度8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3.9%;O₃浓度平均1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3.5%;SO₂平均浓度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3.3%;NO2平均浓度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5%;CO浓度平均1.1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1-3月,1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湘西州、怀化市、张家界市、郴州市、永州市、邵阳市、娄底市、衡阳市、长沙市、湘潭市、株洲市、岳阳市、益阳市和常德市。1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湘西州、长沙市、湘潭市、株洲市、岳阳市、益阳市、娄底市、常德市、张家界市、永州市、怀化市、邵阳市、衡阳市和郴州市。
1-3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534个省考断面中(张家界市董家峪水库、岳阳市禹九村、益阳市沱江上坝口、常德市北民湖等4个断面未监测),Ⅰ~Ⅲ类水质断面516个,占97.4%;Ⅳ类水质断面12个,约占2.2%;Ⅴ类水质断面1个(湘西州张排汇合口万溶江段),占0.2%,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郴州市临连大桥),占0.2%。其中:502个江河评价断面中(3个断面未监测),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8.6%;32个湖库评价断面中(1个断面未监测),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7.4%。
湘、资、沅、澧水质均为优,四水干流的126个断面中,3个断面为Ⅲ类水质(湘江干流的湘潭市昭山断面;资江干流的娄底市晓云渡口、益阳市京华村断面),其余123个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
1-3月,全省32个在用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标,达标率为100%。按照20项基本指标进行水质类别评价,Ⅰ类水质水源地7个、Ⅱ类24个、Ⅲ类水质水源1个。与上年同期相比,3个水源地水质提高,28个保持稳定,1个下降。
1-3月,洞庭湖湖体11个断面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营养状态为中营养。其中,岳阳湖区为Ⅳ类水质,常德湖区和益阳湖区均为Ⅲ类水质;总磷平均浓度分别为:岳阳湖区0.057毫克/升、常德湖区0.047毫克/升、益阳湖区0.043毫克/升。湖区总磷平均浓度同比由0.054毫克/升下降为0.052毫克/升。
(一审 蒋俊 二审 卢小伟 三审 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