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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记者从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获悉,近期该局修订发布了《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增了多项公共服务内容。
近年来,广州市不断构建完善一站式、一张网的全链条公共服务体系。《办法》修订出台,全方位提升广州知识产权服务水平,激发社会创造力。据介绍,《办法》明确,以后补助方式扶持引进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品牌培育机构、品牌机构的全资子公司或分公司,扶持金额最高分别为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
以前补助方式扶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每项扶持最高25万元。
支持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产业园区、行业协会管理单位在园区、行业协会设立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或商标品牌指导站,通过园区、行业协会自身或引入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园区企业、协会成员提供知识产权托管、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知识产权维权、知识产权信息、商标品牌培育等服务,每项扶持最高50万元。
支持参加广东省、国家或国际性知识产权活动,或组织开展全市性知识产权活动,每项扶持最高50万元。
支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运行,对在国家、省、市完成备案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服务能力突出、服务效果显著的,每个网点扶持最高10万元。
支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服务,指导广州市各类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运行,拓展服务功能,协助完成国家、省网点备案等工作,组织市级网点备案、工作绩效评价等工作,每项扶持最高50万元。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 穗市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