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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2023-05-08 10:00:59 来源:华律网整理

深圳计划生育服务证怎么办理?本文为大家介绍深圳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办理对象:深圳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包括离异、丧偶育龄妇女);深圳户籍未婚已生育育龄妇女;(或收养子女);男方深户,女方非深户,长期居住在本市,已生育子女的;男方深...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深圳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办理对象

1、深圳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包括离异、丧偶育龄妇女)


(相关资料图)

2、深圳户籍未婚已生育育龄妇女;(或收养子女)

3、男方深户,女方非深户,长期居住在本市,已生育子女的;

4、男方深户,女方非深户,长期居住在本市,需在本市生育第一胎子女的。

办理材料

1、结婚证(离异或有离婚史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2、夫妻双方身份证;

3、全家户口本;

4、领证人免冠一寸近照一张;

5、已怀孕的提供怀孕证明(含母子保健手册);

6、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书。

办理机构

女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点击此处查看深圳各区社区工作站电话)。女方户籍在市外的,由男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第二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社区工作站填写《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并将材料及登记表交社区工作站。

1、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且与省系统信息一致的,即时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2、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同时非深户女方持有经现居住地计生工作机构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即时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3、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但省系统无信息或信息不全的,经向户籍地核实,户籍地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且婚育情况属实的,予以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4、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但省系统无信息或信息不全的,经向户籍地核实,户籍地超过10个工作日未反馈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签订《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承诺书》后予以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对提供虚假材料、拒不配合发证部门调查、拒不按发证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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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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