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 >

经济适用房是什么产权_即时

2023-01-02 10:07:30 来源:华律网整理

一、经济适用房是什么产权

1、经济适用房的产权是有限产权。经济适用房不满五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满五年后,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房的,需要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的差价,政府可以优先回购。


【资料图】

2、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二、新房产政策继承房产的房产税交哪些

1、契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对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征收契税问题做出的批复规定,对于相关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

而国家税务总局同时明确,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2、印花税,包括合同印花税和权证印花税。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是个人继承房屋过程中所立书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计算缴纳印花税;权证印花税:个人取得房地产权证按五元/件缴纳印花税。

3、房产继承后,再次出售是需要缴税的个人所得税的,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百分之二十的使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根据最新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该规定表明了房产的继承不再要求强制公证,可以选择不公证,但公证后的房产能够对抗第三人即公证后的房产能维护自身的权益,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百分之二来收取,最低不低于二百元。

5、《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三条规定: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6、《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等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7、《印花税暂行条例》附件中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十一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立据人万分之五贴花。第十三条规定:房地产权证按五元/件缴纳印花税。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标签: 经济适用住房
延伸阅读: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保险法

医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