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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土地都是荒废了的,也就是法律上的闲置。对于一些闲置了多年的土地,在法律上的处理是什么呢?这需要大家做好相关的了解,才能清楚其中的规定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闲置二年以上的土地法律怎么处置的
土地闲置1年以上开始收土地闲置费,闲置2年以上,政府可以无偿收回。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5条的规定,超出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为动工开发的,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以划拨方式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7条的规定,一年内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该省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因此,对于闲置两年以上的土地将会被政府无偿的进行回收,然后在进行重新的规划。这对于大家来说需要做好相关的了解,才能知道在法律上的具体规定是什么,看完本文之后大家都清楚了吧。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