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5年11月底该项起诉未能在金华市中院立案后,终于迎来转机。同时,这也是吴-英案发后,作为法人的**集团,在没有公章和营业执照的情形下,以原告或上诉人身份提出众多诉讼请求全部被拒后的首次成功立案。至今,**集团的公章和营业执照仍被东阳市公安机关扣押。
多位与吴-英案有关的法律人士指出,浙江省高院立案或对停滞数年的吴-英案资产处置工作带来影响。而吴-英父亲吴*正则以“终于看到一丝曙光”来形容这一进展。
【资料图】
首次被立案
2015年11月,**集团诉东阳市政府的行政违法一案,由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作出行政裁定不予立案。**集团不服,向浙江省高院提起上诉。
今年年初,吴*正收到浙江省高院《受理案件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通知书称,**集团上诉案已获高院立案,并告知,本案由王-君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潘*荣、代理审判员徐*亮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集团是以东阳市政府违法查封其财产而提出控告的。起诉书指控,查封财产应是司法机关权属范围,但东阳市政府2007年越权发布公告,指使公安机关查封、扣押**集团财产,又不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导致财产无法公开拍卖,让吴-英偿还债务的想法难以实现。
据悉,在吴-英被以集资诈骗罪立案后,其所控制的**集团的公章和营业执照等均被东阳市政府成立的专案组拿走。**集团此前以法人身份多次提起的诉讼请求,因无法加盖公章而难以立案。
国内着名行政法学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德在2014年的一次吴-英案研讨会中指出,即便没有公司印章,按照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出具相关证明以后,**集团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对此立案。
不过,据吴-英案代理人蔺-文财表示,他和吴*正曾多次向浙江省高院和金华市中院提交诉状,但一直未获成功。
2015年上半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规定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该意见在去年5月1日正式实施。
2015年下半年,吴*正和蔺-文财再次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随后曝出立案“乌龙事件”。蔺-文财曾向记者表示,金华中院工作人员告知其此案被立案,并提供录音为证。但金华中院随后否认,并裁定不予立案。
在金华市中院作出裁定后,蔺-文财等提出上诉,曾以“因案件特殊”为理由不予立案的浙江省高院最终裁定对上诉案立案。
或影响资产处置
随着**集团起诉东阳市政府的行政上诉案被立案,延宕数年的吴-英案涉案资产处置工作或将受到影响。在多位参与过吴-英案的律师及吴*正等人看来,寻求法律程序推动资产处置工作的努力已见到曙光。
**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峰表示,吴-英案终审已经过去数年,按照法律程序,其涉案资产应予以处置,并发放给受害人。
蔺-文财表示,无论资产处置工作多难,吴-英入狱服刑3年多,其涉案资产处置工作一直没有进展,怎么也说不过去。这不仅侵犯了吴-英案受害者的权益,也侵害了吴-英和**集团的权益。
代理吴-英集资诈骗案申诉的律师朱*伟表示,相关机关不依法处理吴-英、**集团的财产,将影响相关司法机关认定吴-英是否有悔罪表现,并进一步影响吴-英的减刑。
值得注意的是,浙江省高院确定的审判长为王-君,曾多次参与审理吴-英案,对此案较熟悉。而蔺-文财也向记者证实,曾多次因吴-英或**集团提诉事项与王-君有过接触。“王法官对吴-英案知之甚多,为人比较坦诚。”据媒体报道,王-君2011年曾参与审理**集团与胡*仁、刘*富的系列民事纠纷案,即后来被广泛传播的“吴-英案中案”。
公开信息显示,2012年9月28日,王-君被任命为浙江省高院立案第一庭庭长。2014年9月,王-君被任命为浙江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2015年5月27日,王-君被任命为浙江省高院立案庭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