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房产的界定是怎样的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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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婚前一方出资,并且是以自己的名字购房,而另一方未出资。在这种情况下,此房应属于出资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5、婚前双方出资,但以一方名义购买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资的一方无法举证证明出资是因双方达成婚后共同居住的目的,法院一般会认定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二、离婚时婚前房产如何分割
婚前购置的房产,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一种是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婚前购置房产的不同方式,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当然也有所不同。
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
当购房者于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及个人于结婚前偿还的贷款,这房产是属于购房者个人的婚前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婚前属于个人的财产,原则上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是不允许分割的,双方另外约定的除外。购房者结婚后,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是可以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
其实,婚前房产的认定并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么容易,它是十分复杂的,当然如果房产是夫妻一方婚前全款购买并领取了房产证的,那就是属于婚前房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到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