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的轻重、多寡,直接影响税后净利润的形成,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企业所得税是纳税筹划的重点。
(1)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纳税筹划
企业所得税采取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征收。预缴是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的一种手段。但是企业的收入和费用列支要到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才能完整计算出来,平时在预缴中不管是按照上年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预缴,还是按纳税期的实际数预缴,都存在不能准确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问题。企业由于受任务或季节因素的影响,会在某一段时期多列支一些费用,在另一段时期少列支一些费用,但总体不突破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企业在预缴中少缴的税款不作为偷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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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降低盈利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筹划
企业所得税依据各年度的盈利情况计算缴纳,盈利年度缴纳,亏损年度不纳税。
然而,企业亏损年度只能通过冲抵期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弥补,而不能从以前盈利年度已纳税额中得到返还照顾。以前年度的盈利对企业即意味着预缴税款。如果企业对积压的库存产品进行削价处理,可以使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进而降低应纳所得税(当其应纳的增值税也得以降低)。关联企业间可以通过转移定价或利润的方式降低总体税负。
企业在年初汇算清缴上一年度所得税时,多预缴的所得税税款,若没有退还给企业,可以在本年度内抵缴。本项目反映企业在亡一年度内多预缴而没有退还给的税款,在具体填制纳税申报表时可以根据“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账户资料或者上一年度的年度纳税申报表确定。
已预缴的所得税额。本项目反映企业在年终前已经按月(或季)预缴的所得税税款。
在具体填制纳税申报表时可以根据“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账户资料或者各月(或季)纳税申报表确定。
[案例1]
**东星工业公司各季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资料,企业每季预缴所得税744301.5元,全年已预缴所得税2977206元(744301.5×4)。
[分析说明]
公司已预缴的所得税额=2977206元
应补税的境内投资收益的抵免额企业进行股权投资而取得的股息性所得,如果被投资企业所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不是因为享受税法规定的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而低于投资企业的适用税率,则投资企业应当就股息性所得按规定补税。在具体填制纳税申报表时,一方面应当将股息性所得还原为税前应纳税所得额,并按投资企业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另一方面用还原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被投资企业的适用税率计算所得税抵免额,在计算实际应补缴税额时予以扣除,两者的差额即为实际应补缴的税款。
本项目反映企业在年度内进行股权投资而取得的股息性所得在还原为应纳税所得额后按被投资企业适用税率计算出的所得税抵免额。
[案例2]
**东星工业公司当年取得股息性所得255000元,被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还原为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0元,则该股权性投资收益的所得税抵免额为4500元(300000×15%)。
[分析说明]
**东星工业公司应补税的境内投资收益抵免额=45000元
企业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已经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具体扣除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分国不分项计算扣除,另一种是定率扣除,企业可以选择以一种方法计算扣除。计算出的境外所得税款扣除限额即为应补税的境外投资收益的抵免额。
[案例3]
**东星工业公司2001年全年实现利润8475000元,其中包括美国分公司取得经营利润1200000元,已经在美国缴纳所得税420000元;在南非所设办事处取得利润350000元,已经在南非缴纳所得税42000元。
若采用分国不分项计算,则其境外所得在汇总缴纳所得税时的扣除限额为:
美国所得的扣除限额=8475000×33%×(1200000÷8475000)=396000元
在美国实际缴纳的税款420000元,则在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扣除396000元,其余24000元(420000-396000)留等以后年度补扣。
南非所得的扣除限额=8475000×33%×(350000÷8475000)=115500元
在南非实际缴纳的税款42000元,低于扣除限额,则在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将实际缴纳的税款42000元全额予以扣除。
应补税的境外投资收益的抵免额=396000+42000=438000元
若采用定率扣除法,则在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的境外已纳税款为:
准予扣除的境外已纳税款=(1200000+350000)×16.5%=255750元
应补税的境外投资收益的抵免额=255750元
企业采用第一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