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资料图】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取并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议案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经审慎分析,对本次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
下:
一、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22 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事前
认可意见
本次业绩补偿方案符合《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
协议》约定,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和长远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本页无正文,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新安
刘彦山
李永军
签字日期: 2023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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