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资料图】
3、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或责任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章;
6、经办人身证原件及复印件;
7、委托证明书;
8、销售(或供销)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章公章;法人本人办理不需第7项,申请千位及以上发票需第8项;百位及以下发票当天申请即可批复,千位及以上发票交齐资料后等专管员看场地
流程:
1.带齐上述资料到发票科填表;
2.递交资料(领取受理回执);
3.等专管员看场地;(递交资料后一个星期内)
4.凭受理回执领取批复;
5.买发票。(经办人带身份证)
注:基本户上一定要可以扣钱(用于缴纳发票工本费,税务局不接受划卡或现金)
【日常购票】
所需资料:
1、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普通发票稽核录入申请表一式一份;
3、发票领购簿;
4、普通发票稽核录入对碰后的电子版(保存在U盘);
5、旧发票;
6、经办人身证原件(此经办人为《发票领购簿》上记载的购人,如换人要提供法人签名的授权或委托证明书)
流程:
1.将用完的旧发票的基本使用情况录入“普通发票管理系统”,进行二次录入,将两次录入对碰,通过后存盘。(存在活动的U盘)
2.带上述资料,填写《普通发票稽核录入申请表》,交发票科审核;
3.通过后就可以购票
【普通发票】
代开(普通发票)所需资料
1、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书面证明或购销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购货方出具的购销业务的书面证明。列明货物品名、单价、数量、金额以及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等,并加盖公章。
4、购销合同或进货发票(一次申请代开金额超过一万元(含)的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委托证明书;
7、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盖公章;
8、填写销货清单。
注:
①合同要先贴印花后才复印;
②货物品名超过6项需填写销货清单;代开普通发票一式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式4份;
③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需提供购货方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
④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增值税发票】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资料
1、《代开发票申请表》填写后盖公章
2、客户(购货方)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或者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所销售货物的进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