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电动自行车的小伙伴
【资料图】
注意啦!注意啦!注意啦!
思茅区、孟连县发布最新消息
自2023年6月15日起
超标电动自行车
禁止上道路行驶
思茅区
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通告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工作的通知》(云市监发〔2019〕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普洱市思茅区淘汰超标(非标)电动自行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据《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已申领“白底红字”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过渡号牌和行驶证的车辆,有效期不超过4年,现通告过渡号牌及行驶证于2023年6月15日停止使用,车辆禁止上道路行驶。
二、请广大车主于2023年6月15日前,自觉将超过过渡有效期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交由有资质的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普洱市兴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进行报废处理,或者携带车辆、车辆行驶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思茅区北11号路,优驰二手车店旁)办理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条之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悬挂“白底红字”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依法进行扣留并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4月18日
孟连县
4月17日,
孟连交警发布
关于超标电动自行车
禁止上道路行驶的最新提示,
内容如下:
一、从2023年6月15日起,所有“白底红字”号牌的非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一经查获,一律取缔。
二、2023年6月15日后,孟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驾驶非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报废,2023年6月15日过渡有效期内,可以依法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对超标(非标)车辆予以置换。
那么,
标准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电动自行车
如何区分呢?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标准
如下:
①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②具有电驱动或电助动功能;
③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④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⑤蓄电池标称电压应当小于或等于48v;
⑥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当小于或等于400W。
对于超标电动自行车,
大家可通过车牌
确定该车辆是否属于超标。
目前淘汰的备案超标电动自行车的
车牌主要是:
云字开头的白底红字号牌车辆
请此类车牌的电动自行车车主
提前规划处理好车辆
尽快淘汰!
来源:“茶城交警”“孟连交警”微信公众号
编辑:夏梦杰
监审:曹竞予
精
彩
荐
读
◈资源大省书写绿色发展新篇章!《光明日报》整版聚焦云南
◈普洱人注意!这些路段启用双向移动测速,限速规定→
◈兰花?螳螂?宁洱一村民发现伪装成花朵的“刺客”
◈思茅区发布公租房“清退令”!已清退92户,还将对11个小区……